近日,鸣鹿派出所依法从快处理了一起校园寻衅滋事案件,3名不懂法、不畏法的未成年人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,让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。 前段时间,3名手持木棍、头戴帽子、口罩的人凌晨冲到鹿邑县某学校男生宿舍,不由分说就对正在宿舍休息的学生段某晨一阵乱打,将段某晨打伤后离开现场。 接到报警后,鸣鹿派出所值班副所长郭东澎立即带队赶到现场。经现场询问、监控查询,迅速锁定并抓获违法行为人刘某超、丁某义、宋某豪。 经询问,刘某超(男、现年17岁、赵村乡胡山行政村人),丁某义(男、现年15岁、生铁冢乡丁大庄村人),宋某豪(男、现年16岁、贾滩乡大宋庄村人)对殴打段某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 据了解,三名违法行为人曾在该学校上学,期间对作为班干部的段某晨的严格要求不满。后三人因违反学校纪律被开除,他们怀恨在心,于1月13日凌晨翻墙进入学校,对段某晨实施报复。 目前,公安机关已对刘某超、丁某义、宋某豪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,因三人因未满18周岁,拘留未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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