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份,PM10全省均值为122微克/立方米,周口市完成112微克/立方米,低于全省均值10微克/立方米,在全省排名第6位。
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,一些县(市、区)、乡(镇、场)的环境空气质量却仍处于落后局面,为此,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特提出通报批评。
2020年12月份,周口市各县(市、区)省控站点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是太康县、第二的是淮阳区、第三的是郸城县。10月至12月,连续三个月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后三名的是郸城县和太康县,按照《周口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考核办法》,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对环境空气质量完成较差的太康县、淮阳区、郸城县通报批评。12月份,乡镇站点当月并列最后一名的有扶沟县江村镇、太康县朱口镇、扶沟县大李庄乡、扶沟县包屯镇、扶沟县曹里乡、沈丘县卞路口乡、沈丘县刘庄店乡、鹿邑县穆店乡、太康县芝麻洼乡、扶沟县大新镇、太康县马头镇、西华县迟营乡、太康县老冢镇、西华县址坊镇、扶沟县固城乡、扶沟县柴岗乡。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对环境空气质量完成较差的以上16个乡(镇、场)通报批评。
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上述县(市、区)、乡(镇、场)要正视问题,全面排查,认真整改,尽快扭转环境空气质量落后局面。
来源:周口晚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