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某和桑某两人本是同村人,双方是微信好友。然而,经常无事在家的桑某因热衷玩牌,在网上微信群学会了一牛牛打牌方式,便自己建立微信群,拉好友参与,自己作为群主在微信群内设立房间,并让其他群友进行参与,从而从中获取房间费营利。9月17日晚,孙某在桑某建立的“一分两毛斗牛”赌博群内打牌获利1600元,由于其本人微信绑定银行卡被腾讯冻结受限制,不能通过微信领取盈利,于是就让桑某替其代领。孙某向桑某索要当日“斗牛”盈利时,二人发生争吵,便报警称有人偷东西。
张店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,民警在现场了解情况后,认为此事并不是简单的邻里纠纷,案件符合网络赌博案件相关规定,二人行为涉嫌赌博违法,随将孙桑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。
经询问,桑某交代了通过建立 “一分两毛牛牛” 微信群,并设立群内房间,从中非法获利3000多元的违法事实。 目前,桑某和孙某已被我局行政拘留。 警方提示 当微信红包的发放者或领取者,以手机终端为平台,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,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 (一)组织3人以上赌博,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的; (二)组织3人以上赌博,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的; (三)组织3人赌博,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的。 根据刑法303条规定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 构不成犯罪的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行政处罚。 文章来自鹿邑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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